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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高速公路護欄設計不當時,不僅無法起到防護作用,反之還有可能形成路側障礙物。因此,在設計高速公路護欄時,要考慮設計的合理性以及性。當前,國內在高速公路護欄設計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。
(一)護欄設置的位置不合理
現行設計規(guī)范沒有明確限制護欄與障礙物之間的設置距離,因而常出現護欄緊靠障礙物的情況。當發(fā)生交通事故時,護欄與車輛碰撞后,因護欄的變形空間較小從而使車輛與周邊建筑物發(fā)生碰撞,進一步加大事故損傷程度。因此,應結合道路的實際情況設計護欄,其能夠發(fā)揮作用。
(二)護欄過渡段的設置不合理
當前護欄過渡段在設計時主要有兩方面問題,一方面是當護欄的長度較短時,沒有體現出增強的剛度差;另一方面是剛度不一致的護欄沒有的連接。此外,鑒于交通情況不同,因此在設計護欄過渡段時,不能直接照搬的設計標準。
設置高速公路護欄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并控制碰撞事故的損傷程度,而護欄的防撞目的主要通過吸收車輛的碰撞能量來實現,發(fā)揮作用的護欄是將摻量破壞作為代價的,這說明車輛在碰撞護欄之后可能會出現嚴重的交通事故,護欄的防護作用存在正面以及的效應。因此,護欄的設計應盡量揚長避短,將護欄的設計理念貫穿其中,使護欄防護作用與其正面效應同時達到。
要實現護欄的設計理念,需考慮以下幾方面內容:一是護欄有的設置位置,以避免護欄受到碰撞;二是護欄的過渡段具有的處理效果,以降低撞擊程度。